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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3 21:47
現在位置:
行政執行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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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執行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2 月 03 日
第 40 條
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以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 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者為限。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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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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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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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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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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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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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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