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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05.01 05:0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64 年 08 月 18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31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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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章 累進處遇之審查

監獄管教小組應於累進處遇審查會開會前,將受刑人各項成績及有關提會
審查事項資料,妥善準備,以便提會審查。
累進處遇審查會應於監務委員會會期前開會,其決議應經監務委員會期決
議辦理之。
累進處遇審查會對於受刑人之成績分數、編級、進級、降級、違規事件等
項應切實審核,必要時得請承辦人員列席備詢。
前項會議紀錄提經監務委員會審定後,一併報請法務部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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