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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數據資料庫使用管理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6 月 18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圖表附件: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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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訂定目的
    為規範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犯研中心)刑
    事政策與犯罪研究數據資料庫(以下簡稱數據資料庫)資料之使用,
    以避免取得之機敏資訊不當使用或外洩,特訂定此規範。
二、適用範圍
    本學院犯研中心研究人員(含專任、專案研究人員、兼任研究員及專
    案委託執行研究人員)因公務或從事學術研究時,需使用本中心數據
    資料庫查詢資料時,應遵守本規範之規定。。
三、名詞定義
(一)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數據資料庫:本資料庫收錄範圍,包括法務部
      所提供之刑案(含偵查與執行)、觀護、獄政等系統,有關刑事政
      策與犯罪研究所必需之相關資料。
(二)專案研究人員:依公務或政府基金進用,輔助進行研究工作之臨時
      人力。
四、使用表單
(一)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數據資料庫帳號申請/異動單。
(二)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數據資料庫資料使用保密切結書。
(三)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數據資料庫使用管理表。
五、帳號管理
(一)犯研中心研究人員如有查調本數據資料庫資料之需求,應敘明使用
      原因、範圍與目的,並簽奉院長(或公務代理人)核可後,由申請
      人填具「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數據資料庫帳號申請/異動單」及「
      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數據資料庫資料使用保密切結書」,經犯研中
      心主任審查核可後,移交本學院秘書室(資訊)憑以辦理帳號配發
      管理相關事宜。
(二)前項帳號及密碼之申請,以本規範第二點所稱之研究人員為限。
(三)本學院秘書室(資訊)依申請人職務及其申辦表,核配帳號、初始
      密碼與使用權限;申請人初次使用應變更密碼。
(四)查詢人員職務異動時,犯研中心應於其異動生效前三日,填報「刑
      事政策與犯罪研究數據資料庫帳號申請/異動單」,送秘書室(資
      訊)辦理異動作業。
(五)嚴禁交接、共用或使用非本人申請之帳號及密碼。
六、使用規範
(一)本數據資料庫資料僅限本規範第二點所稱研究人員,因公務或從事
      學術研究時,於數據資料庫機房內查詢使用,禁止私自查詢,或將
      查詢資料外流。
(二)本數據資料庫機房之門禁由本學院犯研中心指定專人管理,進入資
      料庫機房需填寫使用「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數據資料庫使用管理表
      」,並敘明使用原因、範圍與目的,及記載使用(進入、離開)之
      時間,做為日後查核依據。
(三)查詢人員應親自查詢資料,不得將帳號及密碼交由他人代查,並應
      恪遵資安規定妥善設定、保管配用之帳號及密碼。
(四)本規範第二點研究人員以外之第三人,因公務或從事學術研究,需
      使用本中心數據資料庫查詢資料時,應簽奉院長(或公務代理人)
      核可後,移由本學院犯研中心指定人員代為查詢資料。
(五)查詢所得資料應妥善保存,查詢結果於使用完畢後,應即刪除相關
      資料(含紙本及電子檔案)。
(六)委託廠商進行資料建置或清洗等配合作業時,應要求簽署「刑事政
      策與犯罪研究數據資料庫資料使用保密切結書」,需保證善盡保密
      義務與責任,不得將執行前述工作所持有、知悉之機密或敏感性業
      務資料、檔案,擷取、持有、複製、傳遞或以任何方式提供給無業
      務關係之第三人。
七、查核作業
(一)本學院犯研中心應指定專人,每月列印帳號使用紀錄,送各查詢人
      員核對,確認為查詢人員本人查詢。並將上述使用紀錄,與「刑事
      政策與犯罪研究數據資料庫使用管理表」出入登記資料相互勾稽,
      查核結果送中心主任核閱後,統一送交本學院秘書室(資訊)備查
      。
(二)經查詢人員複核後之查詢紀錄,本學院秘書室(資訊)每季應至少
      實施抽查一次,抽查比率至少為百分之二且每季至少應抽查十筆,
      單季查詢件數十筆以下者須全數查核。抽查結果應作成書面紀錄陳
      核,如發現確有非因公務需要查詢或其他重大違失情形,應立即將
      事件陳報院長(或公務代理人)知悉,並予以究責。
(三)各提供數據資料庫資料之外部機關本於職權所訂之相關使用規定,
      或作必要之稽核作業時,本學院犯研中心應配合辦理。
八、應遵守之法規
(一)查詢數據資料庫資料作業,除依本規範辦理外,另需遵循「法務部
      及所屬機關人員資訊安全管理規範」、「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資訊安
      全稽核作業管理規範」、「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資訊系統存取控制管
      理規範」等相關規定。
(二)使用本資料庫所完成之學術論文,於公開發表前,應先送交犯研中
      心確認其資料之處理、利用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
      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