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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訂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晚上5時至9時止,進行系統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將暫停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現在位置:
- 法規內容
法規內容
| 法規名稱: |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預約接見實施要點 |
| 公發布日: |
民國 94 年 01 月 10 日 |
| 廢止日期: | 民國 106 年 12 月 01 日 |
| 法規體系: |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臺中女子戒治所合署辦公) |
| 立法理由: | |
一、為便捷收容人親屬辦理接見並縮短等候接見時間,特訂定本要點。
二、電話預約
(一)預約接見時間:
1.請於預約接見日之前一上班日完成預約手續。
2.每週一至週五(國定例假日不受理),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
十四時至十七時止。
(二)申請對象及接見次數:
1.辦理預約接見以收容人之最近親屬(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
之旁系血親及二等親等內之姻親)及家屬(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
三條規定),且曾在本監辦理一般接見一次以上者為限,受觀察
、勒戒人以配偶、直系血親為限。
2.接見次數依「監獄行刑法第六十三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
五十六條」、「戒治處分執行條例第二十二條」、「羈押法施行
細則第七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九十三條」、「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
例第十二條」、「管收所規則第十六條」、及「少年觀護所設置
及實施通則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三)電話預約專線號碼:04-23813986 。
(四)電話預約名額為接見日每一梯次二個名額。
(五)每日接見梯次時間表:
第一梯次 09:00
第二梯次 09:40
第三梯次 10:20
第四梯次 11:00
第五梯次 11:40
第六梯次 14:00
第七梯次 14:40
第八梯次 15:20
第九梯次 16:00三、網路預約:
(一)預約時間
預約接見申請時間自接見日期之前七日零時起至前一日下午十六時
截止。但截止日若遇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則提前至該例假日或國定
假日前一日截止前項預約接見申請之案件。
(二)申請對象及接見次數:
1.辦理預約接見以收容人之最近親屬(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
之旁系血親及二等親等內之姻親)及家屬(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
三條規定),且曾在本監辦理一般接見一次以上者為限,受觀察
、勒戒人以配偶、直系血親為限。
2.接見次數依「監獄行刑法第六十三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
五十六條」、「戒治處分執行條例第二十二條」、「羈押法施行
細則第七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九十三條」、「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
例第十二條」、「管收所規則第十六條」、及「少年觀護所設置
及實施通則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三)申請方式
登入 http://www.vst.moj.gov.tw「矯正機關預約接見登記網」登
入後選擇線上預約,輸入預約資料,選擇日期及時段後即完成預約
。接見室每日查核是否有申請案件,並線上審核回覆,申請人應於
所預約接見日之前一日以網路方式確認所預約之接見成功與否。四、預約接見親屬配合事項:
(一)違規考核中之收容人不適用本項服務。
(二)電話預約接見以一週內預約為限,辦理預約後尚未完成接見者,不
接受第二次預約登記。
(三)完成預約手續,請於接見當日預約時間前十分鐘持證明文件(身分
證、駕照、外籍人士請持居留證或護照),辦理報到登記手續逾預
約時段或欲提前辦理者,需依現場叫號辦理。
(四)無法於預約日期及時段前往辦理接見者
1.以網路預約申請者:至遲應於預約接見日之前一日下午十六時前
以網路取消預約。
2.以電話預約申請者:至遲應於預約接見日之前十分鐘以電話取消
預約(撥打 04-23813986)方式取消預約。
3.未依預約日期前來辦理接見六個月內達三次者,自最近一次預約
接見日起六個月內暫停受理預約。
(五)現場審核與登記不符者,仍不可辦理接見;辦理預約接見時應以真
實身分登錄,若查有假冒、偽造、變造身分等情形,立即取消其申
辦預約接見之資格。
(六)為使預約接見作業實施順暢,本監並得視當日接見情形,機動調整
接見梯次時間。
(七)各項預約服務不適用於每月第一個星期日之假日接見及春節接見日
之接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