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為培養收容人生活禮節,提升品德教育素質,以使成為具備榮譽感之 好禮國民,特訂定本要點。
二、實施方式: (一)以工場為單位,由管教小組不定期就單位內之工場收容人禮節、行 為加以考核,經簽核提名後,再由各工場收容人以不記名投票方式 ,票選產生三名禮貌同學。 (二)小單位什役如:各科、中央台、教區、合作社、外役、畜牧、炊場 、戒治班等,則由管教小組直接簽核(不票選)陳報產生三名禮貌 同學。 (三)各工場提名候選名額以五至十名為限,票選前由各工場主管將被提 名候選人之具體禮貌行為分別陳述,並予以公開嘉勉。 (四)考核提名之標準,以本所公佈之『推行禮貌運動實施要點』為依據 。
三、獎勵: (一)禮貌同學第一名:電話接見乙次,並增給當月教化分數○.三分。 (二)禮貌同學第二名:電話接見乙次,並增給當月教化分數○.二分。 (三)禮貌同學第三名:電話接見乙次,並增給當月教化分數○.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