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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仁舍舍房用水管制時段及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07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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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早晨 0630-0700  時之盥洗時間用水 30 分鐘。
二  下午盥洗 1500-1530  時為前段舍房用水。
             1530-1600  時為後段舍房用水。
三  夜間 1950-2010  時用水 20 分鐘。
四  舍房內每人置水桶三個並為蓄水存放備用。
五  除上述時後用水外,其餘時段不得用水,若遇特殊狀況另予規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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