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借書期限:每人每次借閱書籍以二星期 (含假日) 為限,欲續借者, 須再辦理借書手續。
二 借書數量:每人每次以借二本內為限。
三 借書程序:請於上班期間向秘書室陳勃妏辦理借閱手續,代理人:林 森隆。
四 借用之書籍如不慎有遺失、毀損之情事,應付賠償責任 (購買交還原 借閱書籍) 。
五 未依規定期限 (十四日) 內還書者,第十五日起通知還書;超過二十 日尚未還書者,暫停借書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