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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環境清潔工作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2 月 04 日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17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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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科室之室內清潔,如地面、牆壁、門窗、玻璃、櫥櫃、桌椅及其他用
    品,均應保持清潔。
二  地面清潔,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 室內地面清潔,應視建築或設備狀況採取最適當之方法行之。
 (二) 磨石、塑膠及木質地板,均應打掃並定期清理、打蠟。
 (三) 舖設地毯者,須適時用吸塵器清理。
三  牆壁清潔,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 牆壁及天花板,應清除灰塵及牆壁油漆剝落者應油漆粉刷。
 (二) 磁磚牆壁有積垢時,可用清潔劑清洗,便池之尿垢,用稀鹽酸腐蝕
      洗刷。
四  門窗及玻璃應保持清潔,其金屬配件,如有鏽痕,可塗少許鹽酸用布
    擦拭。
五  桌椅、茶具應逐日清潔,桌布、椅套、窗廉、百葉窗、時鐘、鏡框、
    電話機、對講機應經常保持清潔。
六  自動飲水器內部裝置之濾水設備或藥物,應依使用方法定期清洗或更
    新,以保持飲水衛生。
七  燈罩、燈泡、燈管、燈架應保持清潔,揩抹時應先關閉電源以防觸電
    。
八  庭院應打掃清潔。
九  大門內外及走廊、通路等處應隨時清掃,辦公室內外應噴灑消毒藥劑
    。
十  禮堂使用前後應打掃乾淨。
十一  放置於門口之擦腳墊,應保持清潔。
十二  機關圍牆除公告牌外不得黏貼標語廣告,並應定期清理及粉刷。
十三  排水溝應隨時疏通,勿使污水停積。
十四  辦公處所之垃圾箱桶應定期清除。
十五  不用物品或廢料,應分別整理後存放倉庫或指定地點。
十六  辦公處所內之隱僻地點,應保持清潔,不得堆積垃圾或廢棄物,並
      應隨時檢查。
十七  餐廳廚房清潔應注意事項如左:
   (一) 餐廳、廚房應裝設紗門紗窗,防止蚊蠅傳染疾病,並應清洗。
   (二) 廚房殘羹剩菜,應倒入餿水缸 (桶) ,勿存留過夜。餿水缸 (桶
        ) 並應經常沖洗。
   (三) 廚房下水溝,應每日清理,勿使沉積雜物。
   (四) 餐廳、廚房之地板牆壁及用具,每日均應勤加洗刷,保持潔淨。
十八  盥洗室清潔應注意事項如左:
   (一) 盥洗室應指派專人負責清潔。
   (二) 盥洗室應裝置紗門、紗窗。
   (三) 盥洗室牆璧應保持清潔。
   (四) 盥洗設備每日應噴灑消毒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