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 少年主副食應照少年觀護所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及部訂標準辦理 。
五十一 少年在所應配發衣、被,並酌發日用必需品。
五十二 少年自備之飲食、衣、被、書籍、用具及日用必需品等經檢查後 轉給。
五十三 對少年負扶養義務人有能力負擔收容少年之在所飲食費用者,應 按規定標準通知其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