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監「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讀書會實施要點」,自一百零九年九月一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 |
發文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 |
發文日期: |
109.09.02 |
發文字號: |
綠監教字第10911001490號 函 |
異動性質: |
停止適用 |
主 旨: |
有關本監「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讀書會實施要點」,自一百零九年九月一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法規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讀書會實施要點 |
說 明: |
一、旨揭行政規則因已不符合現行運作狀況,爰予停止適用。
二、旨揭行政規則一併建置於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 |
法規內文: |
一、目的:為提高讀書風氣增進教化功能,改變收容人氣質,促其改悔向
善,鼓勵收容人閱讀有益書藉。
二、依據:法務部八十六年三月二十四日法 86 監決字第○七九六三號函
辦理。
三、讀書會名稱:希望讀書會。
四、辦理方式:
(一) 對象:除隔離舍、獨居考核收容人及治平專案收容人外均可自由報
名。
(二) 名額:每期八名至二十名。
(三) 時間及期限:每月兩次,每三個月為一期。
(四) 地點:本監日新堂。
(五) 導讀老師:聘請當地飽學之士或教育專家導讀。
(六) 課程安排:由導讀老師或教化科共同遴選勵志及具有啟發性之書籍
及文章。
(七) 導讀老師比照榮譽教誨師支給車馬費。
(八) 學員經每次導讀學習後繳交心得報告一篇,作為評核教化分數之依
據。
五、獎懲:
(一) 學員認真學習、踴躍參與討論或心得寫作等項,經導讀老師評為優
等者,每期結束時,由教化科簽出增評給當月一個月晉分標準之分
數,以茲鼓勵。
(二) 學員學習中搗亂秩序者,依違規懲處,並取消學習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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