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監督會設置要點」自一百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法務部檢察司
發文機關: 法務部
發文日期: 114.12.16
發文字號: 法檢字第11404539631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監督會設置要點」自一百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名稱: 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監督會設置要點
說  明: 一、因應本部於一百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函頒修正「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作業要點」部分規定,為加速並簡化獲案毒品銷燬流程,業將監督銷燬獲案毒品之任務合併於前揭作業要點,旨揭設置要點爰予以停止適用。 二、旨揭設置要點停止適用之意旨,一併建置於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