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 但撤回之通知,同時或先時到達者,不在此限。 表意人於發出通知後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或其行為能力受限制者,其意思 表示,不因之失其效力。
宗教財團法人之許可設立、組織、運作及監督管理,另以法律定之。於完 成立法前,適用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 前項宗教財團法人之範圍,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