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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行執案字第 10832003110 號
民法 (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 非現行
第 759 條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
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第 1151 條
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