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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政決字第 0981112372 號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 (民國 97 年 07 月 30 日) 現行
第 7 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款所稱法官、檢察官,不包括依法停止辦理案件之
法官、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