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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政決字第 0921108327 號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 (民國 91 年 03 月 20 日) 非現行
第 1 條
本細則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十六條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