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因當事人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為無償給與於他方之意思表示,經他方 允受而生效力。
公同共有人之權利、義務,依其公同關係所由規定之法律或契約定之。 除前項之法律或契約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 ,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