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68)台函監字第 01746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58 年 12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79 條
在無期徒刑假釋後滿十年、或在有期徒刑所餘刑期內未經撤銷假釋者,其未執行之刑,以
已執行論。
假釋中因他罪受刑之執行者,其執行之期間,不算入假釋期內。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民國 64 年 05 月 10 日) 非現行
第 75 條
第一級受刑人合於法定假釋之規定者,應速報請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