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或 最近親屬二人之聲請,宣告禁治產。 禁治產之原因消滅時,應撤銷其宣告。
禁治產人,無行為能力。
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雖非無行為能力人,而其意思表示,係 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