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與債權時該債權之擔保及其他從屬之權利,隨同移轉於受讓人。但與讓 與人有不可分離之關係者,不在此限。 未支付之利息,推定其隨同原本移轉於受讓人。
債權之讓與非經讓與人或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對於債務人不生效力。但法 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受讓人將讓與人所立之讓與字據提示於債務人者,與通知有同一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