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7 04:03
現在位置:
相關實務見解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69)法監字第 7910 號
羈押法施行細則 (民國 66 年 05 月 13 日)
非現行
54
評定應列等級,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未滿六十分者為丁等,六十分以上未滿七十分 者為丙等,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五分者為乙等,八十五分以上至一百分者為甲等。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