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6.27 04:07

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69)台函民字第 5819 號
民法 (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406 條
贈與,因當事人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為無償給與於他方之意思表示,經他方
允受而生效力。
第 828 條
公同共有人之權利、義務,依其公同關係所由規定之法律或契約定之。
除前項之法律或契約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
,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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