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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41)台公參字第 9835 號
民法 (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860 條
稱抵押權者,謂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擔保之不動產,得就
其賣得價金受清償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