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非經本人之許諾,不得為本人與自己之法律行為,亦不得既為第三 人之代理人,而為本人與第三人之法律行為。但其法律行為,係專履行債 務者,不在此限。
受任人應自己處理委任事務。但經委任人之同意或另有習慣或有不得已之 事由者,得使第三人代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