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宜監總字第 1 0304000500 號函訂定全文 6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宜監總字第 109 0401717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