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投所芳人字第 1000200155 號函訂定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投所總字第 11104004780 號函修正第 1、3~5、9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五月二 十三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十一日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投所總字第 1 1404001420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四年六月十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