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二十一日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泰訓所總字
第 1000100588 號函訂定全文 25 點;並自一百年七月十八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八日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第 13 次所務
委員會議通過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四日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泰源監總字第 112
04007790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1、3~5、17、19、23、25 點條文;並
自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生效
(原名稱: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檔案管理作業要點;新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檔案管理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