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三日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泰訓所戒字第 09908
00275 號函訂定全文 2 點;並自九十九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一日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第 20 次所務委員會
議訂定通過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六日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泰訓所戒字第 1
000800003 號函修正名稱;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辦理送入收容人飲食及必需物品注意事
項;新名稱: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辦理送入收容人飲食及必需
物品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泰訓所戒
字第 1090800213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