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二日臺灣宜蘭監獄宜監總字第 0970400234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日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宜監總字第 100040003
3 號函修正名稱;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宜蘭監獄辦理收容人金錢物品保管作業要點;新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辦理收容人金錢物品保管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七日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宜監總字第 101
0400020 號函修正全文 8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七日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宜監總字第 10904
01052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