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士檢清文字第 09600022677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30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十二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七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士檢朝文字第 1 0410001270 號函自一百零三年三月十二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