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臺灣臺北看守所北所秘字第 094030003
3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北所秘字第 100
0300028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一百年二月二十四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臺北看守所分監受刑人提報和緩處遇及罹病處遇審查要
點;新名稱: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臺北分監受刑人提報和緩處遇及罹
病處遇審查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北所輔字第
1091000504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