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六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11105842 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2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四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81109600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八年九月十四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法務部法廉字第 1060500093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6 點條文;刪除第 7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二
十三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二十日法務部法廉字第 1140500027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二十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