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四日臺灣臺南監獄南監德作字第 0911100052
號函核定發布全文 1 點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0011
00004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 點;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灣臺南監獄受刑人作業成績評分要點;新名稱:法務部矯
正署臺南監獄受刑人作業成績評分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
011100065 函修正全文 1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十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六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0311
000030 號函修正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第 01 次監務委員
會議審議修正通過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十六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03
11000540 號函修正全文 3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五月九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九日法務部矯正署法矯署教字第 10303004780
號函准予備查
7.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04
11000100 號函修正全文 3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十九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十五日法矯署教決字第 104010508840 號函准
予備查
8.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12
11000700 號函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