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行政執行處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三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行政執行處修正發布全
文 6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行政執行處修
正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嘉執人字第 1
010200010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4、5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
生效
(原名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行政執行處彈性上班實施要點;新名
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彈性上班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