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十日法務部(81)法政字第 16882 號函訂定 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一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41112672 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 6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七日法務部法授廉字第 10407015730 號函修 正第 1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四年十月十六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