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法務部(87)法令字第 001256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22 條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10040759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9、1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四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8100259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8、22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20551638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8、12 條條文;並增訂第 18-1、20-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1205507990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6 條;並自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施行細則;新名稱: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
法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