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三月十七日法務部(83)法令字第 05348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2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三十日法務部令修正發布第 2、3、5、7、10 條
條文及附式一、二、三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五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10902351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7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一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20400327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304005700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六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5040051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十一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50400778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6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1204009480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一百十二年十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11204008780 號函
勘誤第 2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