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年七月二十九日法務部(80)法秘字第 11390 號函核定
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法務部(83)法秘決字第 25038 號函
准修訂備查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法務部法八十九秘決字第 008962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九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研丁字第 0931101
318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4、6~10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行
(原名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各機關推行研究發展實施要點;
新名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所屬各機關推行研究發展實施要點)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研丁字第 101
11008020 號函自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