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年二月十六日法務部法(70)令字第 2419 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44 條
2.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二月十一日法務部法(76)令字第 1757 號令修正發
布
3.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三月十日法務部法(78)令字第 4374 號令修正發布
第四十一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年三月四日法務部法(80)令字第 3349 號令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八十年五月二十七日法務部法(80)令字第 07893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7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月三十日法務部法(81)令字第 1631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1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九月二十日法務部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