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7.02 18:34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124 條
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12 條
滿二十歲為成年。
第 13 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第 973 條
男未滿十七歲,女未滿十五歲者,不得訂定婚約。
第 980 條
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
第 989 條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
銷之。但當事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第 1073 條
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
第 1186 條
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
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
,不得為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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