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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律師資格審查會審議規則 第 6 條
律師資格審查會審議規則 (民國 109 年 08 月 28 日) 現行
第 5 條
本會委員迴避事由、受審查人申請迴避及本會依職權為迴避決定等情形,
準用本法第八十一條至第八十三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