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0:16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法 第 32 條
財團法人法 (民國 107 年 08 月 01 日)
現行
第 31 條
財團法人解散後,除因合併或破產而解散外,應即進行清算。 前項清算程序,適用民法之規定;民法未規定者,準用股份有限公司清算 之規定。 解散之財團法人在清算之必要範圍內,視為存續。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