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戒護區各工場節水措施評比要點 (民國 104 年 05 月 18 日) 非現行 |
4 | 四、各工場節約用水實施成果之紀錄與評比方式
(一)適用單位:本監第一工場至第十四工場及空大等十五個單位。
(二)評比方式
依評比基準日前年度之國人每日自來水生活用水量,與當月該工場
每位收容人日平均用水量相比,所得之比值即為該工場當月之數據
,以比值愈小者計評節水成效愈優;每半年之月評比分數加總即為
當次評比之基準(附註)。
(三)各工場每月用水度數及評分結果陳核後將公告於戒護科及各工場公
布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