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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評分實施要點 13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民國 95 年 09 月 01 日) 非現行
第 25 條
受累進處遇之受刑人,因患病需要較長期間治療,無法參加作業,經衛生
科證明,提經監務委員會決議者,其作業成績依本條例第二十條所定作業
最高分數二分之一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