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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法務部資訊安全管理文件規範 7
法務部資訊安全管理文件規範 (民國 103 年 10 月 29 日) 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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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部資訊安全文件階層類別及其內容:
(一)政策性(第一階文件)
      說明本部 ISMS 之目標、方向及執行原則。
(二)規範性(第二階文件)
      針對本部 ISMS 所需訂定之行政規則。規範性文件名稱可命名為規
      範、要點、注意事項等。
(三)程序性(第三階文件)
      針對規範性文件中之規定,敘述相關作業之辦理程序。
(四)空白表單、紀錄及其他(第四階文件)
      1.空白表單:本部 ISMS 作業所需使用之空白表單。
      2.紀錄:本部 ISMS 作業已填寫資料之表單。
      3.其他:本部 ISMS 作業所產生之文件、報告、計畫及相關參考資
        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