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雜項支出,經辦人員應檢附收據送交保管人員,保管人員依雜項支 出憑證製作報表、扣款、登錄保管金或勞作金總簿並製作支出彙總表,陳 送機關首長核閱。 會計室依前項彙總表製作支出傳票,交出納人員開立支票,由受款人簽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