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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施行細則 第 34 條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 非現行
第 32 條
軍事審判機關於偵查、審判現役軍人犯罪時,其通訊監察準用本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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