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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 48 條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民國 95 年 06 月 14 日) 現行
第 62 條
第一級受刑人,得准其在住室內備置花草或書畫,對於第二級以下之少年
受刑人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