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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選送病理專科醫師出國進修實施要點 7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選送病理專科醫師出國進修實施要點 (民國 99 年 10 月 19 日) 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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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所選送病理專科醫師出國進修前,應與其簽訂書面行政契約(如附
    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