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民法債編施行法 第 13 條
民法 (民國 89 年 04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216-1 條
基於同一原因事實受有損害並受有利益者,其請求之賠償金額,應扣除所
受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