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部訂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晚上5時至9時止,進行系統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將暫停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現在位置:
- 法規內容
- 相關法條
相關法條
| 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非現行 |
| 第 130 條 | 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
|---|
| 第 423 條 | 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關係
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
|---|
| 第 917 條 | 典權人得將典權讓與他人。
前項受讓人對於出典人取得與典權人同一之權利。 |